摘要
经过几十年的探索,美国已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基金广告监管制度,而我国相关法律尚未对基金广告做出明确规定,需要在借鉴美国相关法律和制度安排的基础上,从投资者权利保护的角度研究对基金广告的制度安排,探讨基金广告的内弈和形式。由于对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推介是基金广告的重要内存,本文在介绍美国基金广告监管制度的同时,对如何规范基金业绩广告提供了参考意见。为提高对基金广告临管的有效性,本文还讨论了如何通过建立相关法律制度来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在受到侵害时可以主张民事赔偿的问题。
出处
《中国证券期货》
2007年第7期36-42,共7页
Securities & Future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