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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建立“五保”财政供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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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枣强县由政府出资,建立起全县“五保”供养制度,使全县540位“五保”老人有了稳定的生活保障。供养金发放标准:社会散居的每人每月100元,由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每人每月125元,由民政局按月发放。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已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0余万元。
作者 李兴维
出处 《老人世界》 2007年第10期56-56,共1页 The World of Aged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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