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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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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司法部党组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定丫部领导联系点,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各阶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出具体安排。2006年7月,举办了全国司法厅(局)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对深入开展教育活动作出了全面部署。
作者 郝赤勇
机构地区 司法部副部长
出处 《长安》 2007年第9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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