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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的羁押日期从何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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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刑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折抵刑期日”。那么,羁押日期从何时起算?由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未作明确规定,目前,在我国法院审判实务中,
作者 杨新保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9S期108-108,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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