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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事故案件应做到“三个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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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紧紧抓住人员主体不放。通过抓教育,提高官兵遵纪守法的意识;抓制度,规范行为举止;抓纪律,纠正不良倾向;抓整顿,解决突出问题。基层中队要严格落实安全法制教育日制度,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一事一议和随机教育,加强安全常识和季节性事故的预防教育,强化官兵的安全意识,提高部队的整体预防能力。
作者 陈庆平 张凡
机构地区 武警荆门市支队
出处 《基层政治工作研究》 2007年第10期65-6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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