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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失败 鼓励创新——《科技进步法》即将“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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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正式实施。14年一路走来,《科技进步法》在促进我国的科技发展和进步上发挥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科技进步工作中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出来,同时又产生了一系列的新问题。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科技进步中存在的问题,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我国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科技的新问题。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科技进步中存在的问题,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我国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科技进步法的修订势在必行。2007年8月,《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最大突破是把建设创新型国家写进法律,其中具体包括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科研宽容失败、建议删除"伪科学"等。此次《科技进步法》的修订对法律本身、对中国科技未来的发展之路而言,都将意义非凡。难怪网上有人评论:"伟大的中国能否和谐崛起,《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就看你了!"
作者 雷蕾
出处 《发明与创新(大科技)》 2007年第10期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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