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城镇贫困具有区域性,不同地区、城镇之间的贫困状况及反贫困策略差异较大。研究发现:各个地区制定救助标准的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其所界定的贫困,部分属于绝对贫困的范畴,部分属于相对贫困的范畴;中国城镇救助标准的高低是与该城镇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密切相关的,呈线性的正相关关系,具有地方政府依财力确定该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和救助人群规模的嫌疑。反贫困地区差异模式的负面效应表现为:全国城镇贫困状况的准确度量和比较很困难,城镇贫困救助中中央的不作为和中央支持的滥用两者并存,加剧了地区间公民权利的不平等。因此,应确定一个中央给以支持和帮助的全国相对统一的绝对贫困线标准,中央以拨付救助款或转移支付的方式对贫困地区的救助差异进行干预和调整,并坚持下去以逐渐制度化。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107-112,共6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