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等人民币业务,该《条例》于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自该条例实施即日起,我国正式向外资银行开放本国市场,在这期间,外资银行在我国业务扩展迅速、经营状况良好。外资银行的进入在增加我国金融体系的竞争,从总体上提升我国银行系统效率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相应的问题。中资银行应在吸收外资银行先进的经营理念和发达的业务品种的基础上,及时调整自己的业务发展战略,采取各种措施苦练内功以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出处
《山东经济》
2007年第5期122-125,共4页
Shandong Economy
基金
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金融体制改革与货币问题研究(编号jzd0400)的阶段性成果
山东省教育厅社科计划项目:转轨时期区域金融生态优化的动力机制研究:基于金融安全视角(批准号:J06 W11)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