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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实行当事人合意选定法官制度之可行性

On The Feasibility Of Choosing Judges System According To Litigants' Will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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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事人合意选定法官制度是一项颇具开创性的制度,它的实施需要从诸多方面予以考量。本文在对其制度机能、制度要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民事司法的现状,探究了这一制度在我国实行的可行性。
作者 谭彬
机构地区 三峡大学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139-141,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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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2

  • 1(意)莫诺·卡佩莱蒂(MauroCappelletti)等著,徐昕.当事人基本程序保障权与未来的民事诉讼[M]法律出版社,2000.
  • 2[日]棚濑孝雄 原著,王亚新.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M]中国政法大学社,1994.

共引文献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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