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纪律惩戒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惩戒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行政惩戒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由于缺乏相应的行政纪律惩戒规定,使得一些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纪律惩戒作用的发挥。与此同时,《公务员法》虽然在"惩戒"一章中列出了"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等16种违纪行为,并且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处分种类,但就如何认定违纪行为、如何区分情节给予处分、遵循什么样的程序等问题,却并没有详细规定。专家强调指出,而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行政惩戒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的一项空白,是建立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步骤,为依法开展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今天,在社会不断走向文明的时代,公务员做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文明行政,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也是保持和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与此同时,公务员行为的文明、规范,还将给社会大众起到表率作用,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头顶悬着《处分条例》这把利剑,有利于促进公务员更好地树立起自身的良好形象,进而打造起政府廉洁、文明、高效的形象,并带动经济的发展。
出处
《中国动物保健》
2007年第9期107-108,共2页
China Animal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