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合同形式在合同中的价值分析

An Analysis about the Value of Contract Form in Contracts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合同形式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外在形式。从历史上看合同形式经历了由程式化到自由化的转变,从学界的争议看反映了合同形式的效力要求。正是基于不同的历史环境及其效力,可以看到合同形式在客观上蕴藏着一种潜在的价值理论。合同形式的目的价值和功能价值是为了确保国家对合同的宏观调控,保护交易安全和秩序,实现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作者 吴培玉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7年第9期74-78,共5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二级参考文献38

  • 1邱本,崔建远.论私法制度与社会发展[J].天津社会科学,1995(3):52-57. 被引量:37
  • 2张文显.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 3[4]房绍坤,郭明瑞,唐广良.民商法原理(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499.
  • 4[1]周枏.罗马法原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 5[4]唐克华.合同法审判实务[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
  • 6[13]沈宗君.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 7The Coumbia Viking Dvk Encyclopedia,New york,1968.p,136
  • 8《法学家报》(JZ)1955.702.
  • 9唐纳斯(DONATH)IPrax 1994.333.
  • 10布鲁克.《论英国的公证人机构及其实践》.查尔斯祆斯,1985年第9版,页31以下.

共引文献24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