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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的管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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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尽管组织形式是公司制,但我们将股东视为合伙人。 我和查理·芒格(伯克希尔一哈撒韦公司副董事长)将我们的股东看作所有者和合伙人,而我们自己是经营合伙人。我们认为,公司本身并非资产的最终所有者,它仅仅是一个渠道,将股东和公司资产联系起来,而股东才是公司资产的真正所有者。
出处 《新智慧(财富版)》 2007年第8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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