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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持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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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是我国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时清理政法队伍中模糊和错误认识,对于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罗干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9X期1-1,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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