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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军队档案信息为社会服务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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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4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国家档案局要求各级国家档案馆要大胆创新服务机制,通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为社会服务,推动和促进档案馆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军队档案馆虽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国家和军队目前都未赋予军队档案馆提供公开信息服务的任务,但我们认为,军队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档案馆在服务军队建设的同时,也应为社会经济建设和文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其职责。军队档案馆应积极探索军队档案信息为社会服务的路子,让军队档案信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机构地区 南京军区档案馆
出处 《档案与建设》 北大核心 2007年第9期27-28,共2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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