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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孩子出生28天可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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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日前规定,出生28天后,取得北京非农业户籍的婴幼儿就可在90天内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07年第9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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