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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济南的一声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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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8月9日,一位副省级官员“导演”的、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一审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宣判:以爆炸罪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常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者 郭进 洪华
出处 《江淮法治》 2007年第10X期28-3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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