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规范巡回审判工作,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这是肖扬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在十届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对全国法院工作提出的要求。作为一项充分贯彻“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原则(下简称“两便原则”)的制度,巡回审判在许多基层法院一直被广泛开展。笔者结合以前在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经验,对巡回审判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出处
《特区法坛》
2007年第5期19-21,共3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