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就业促进法》应尽快出台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这两年,在中国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招聘会上,几乎所有的招聘单位,都要求应聘者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这不是在跟大姑娘要孩子吗?可就业歧视就是如此荒唐。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最重要的基本权利。积弊已久的就业歧视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从立法上铲除就业歧视,已是中国的当务之急。
作者 魏雅华
出处 《公民导刊》 2007年第10期38-39,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