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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舔痰 让老师吃官司 良心发现 原告当庭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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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中学生"舔痰案",2007年4月12日在石景山区法院公开审理。舔痰男生张小刚状告北京礼文中学和该校政教主任杨玉秀侵权,要求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费5万元,并要求杨玉秀公开赔礼道歉。然而,在庭审过程中,此案的结局却出乎人们意料……
出处 《公民导刊》 2007年第10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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