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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房地产经纪风险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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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资金监管势必行,谨防机构钻漏洞 经过2006年的政策洗礼,房地产经纪行业暴露出了许多违法违规的操作问题,其中最严重、危害性最大的就是买卖交易资金——房款被不法房地产经纪机构挪用和卷跑的案件,因此房地产经纪行业从2006年10月底开始开展了促进行业规范的专项整治活动,随后开展了“不赚差价”的倡议活动,至2007年1月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代收代付交易房款,应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取交易双方的房款。
出处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 2007年第2期58-59,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Appraisal and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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