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所得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了暂时性差异、计税基础等概念。税务与会计的差异不再划分时间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要求税务会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与负债逐项分析,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而确定企业所得税费用。本文结合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对新引入的计税概念、计税理论、所得税会计账务处理的思想与具体账务处理方法等作了简要的阐述,以期与同行进行交流。
出处
《冶金财会》
2007年第9期24-25,共2页
Metallurgical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