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于2000年12月颁布了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2001年7月又颁布了7-12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把原来的体育课程改名为“体育与健康课程”,这是贯彻落实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学校教育应树立‘健康第一’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体育与健康相结合的课程在我国毕竟是新生事物,不管是对“体育与健康课程”名称的理解上,还是在“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设计与实施上,均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审思。
出处
《体育教学》
2007年第5期45-46,共2页
Teaching of Phys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