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视作为一种视觉艺术,对电视节目主持人包装是“形象塑造的艺术”,需要让主持人拥有一个吸引观众眼球的荧屏形象,这种形象具有区别于其他形象的特殊性,“它是由参与电视节目制作的全体人员共同创作,由电视节目主持人出面完成,受众对他外在形象和内在形象的总体评价。”(孔德明《形象设计》)同时,对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包装应做到主持人媒介角色、社会角色和个人角色的三位一体,追求其荧屏内外形象的一致洼,使主持人具有独特的、与节目相得益彰的自身人格魅力。
出处
《青年记者》
2007年第18期90-91,共2页
Youth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