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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电子电器产品施行新版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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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实施各环节的有效性和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国家认监委已于近期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在二○○七年八月六日发布了国家认监委2007年第21号公告《关于部分电子电器产品发布新版实施规则的公告》。新版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涉及以下12种产品:
出处 《电器工业》 2007年第10期74-74,共1页 CHINA ELECTRICAL EQUIPMENT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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