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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顺利完成乡镇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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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规范了乡(镇)机构设置。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对全市乡(镇)的机构设置进行了规范,明确一般乡(镇)设置5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和综合治理办公室;对人口较多、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可适当增加1—2个;对规模相对较小、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可以不设综合性办公室,只设置若干职位。此外,
出处 《浙江人事》 2007年第10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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