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英文中简简单单的四个字母——LIVE,在汉语中却很难找到相匹配的词语。LIVE的中文直译为"直播"。但在我国,"直播"两字已泛化为一种节目形态,只要是"同步播出"的电视或广播节目,都叫"直播"节目,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等。其实,在国外电视媒体领域,所谓的LIVE,是一种特指的新闻报道手段,严格意义上说必须同步展现正在发生的"新闻现场",因此笔者认为翻译成"现场直播"应该更恰当。LIVE(现场直播)在最大程度上打破了人类传播原有的时间和空间界限,是传播中物理效率最高、精确性最高的一种传播方式。但是,对于现场直播在电视新闻中的应用,长久以来在国内相关领域存在争议。有人认为,现场直播是电视新闻改革的成果,直播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中国电视新闻改革进程、衡量电视新闻改革取得多大成绩的标尺之一,应"尽可能"使用这一手段。也有人认为,新闻媒体有"喉舌"作用,大量的"现场直播"会增加报道的风险,不利于发挥引导舆论的作用,应"限制使用"。本文试从国内外媒体的案例出发,分析现场直播在电视新闻中的作用。
出处
《新闻大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110-113,共4页
Journalism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