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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刑事立法的几点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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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对恐怖主义犯罪行为主要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刑法修正案(三)》中。这些恐怖主义犯罪的共同特点,是行为人通过实施犯罪而企图实现制造社会恐怖的目的。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刑法修正案(三)》对该条进行了修正,对恐怖活动组织成员中的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和其他一般参加者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刑罚。
作者 张志德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S期58-59,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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