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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建设实施中的三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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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停止全区国有重点林区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这是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采取的重大举措,对促进我区天然林资源的修养生息,加速恢复天然森林植被具有重大意义。山区天然林停伐,标志着以木材生产为主的传统林业向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为重点,全面发展森林生态效益的现代化林业转变,工作重点转向生态工程建设,转向恢复和发展森林及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等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上来,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的逐步推进,一些新的矛盾相应出现,导致不稳定因素随之增多,必须加以解决。
出处 《新疆林业》 2007年第5期8-8,共1页 Forestry of Xin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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