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将改变参与人的讨价还价势力,提高政府采购商品的质量,降低采购商品的价格。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供应方"、专家、政府采购中心及"需求方"这四个参与人都是理性人,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政府采购中心官员拥有强大的讨价还价势力,但因为没有对财政资金拥有剩余索取权以及"以足投票"的缺乏,而会选择自己的行为来补偿其预期收益损失。"供应方"为寻求利益最大化,会积极主动与专家、采购中心官员、"需求方"及其他"供应方"结盟。
出处
《财贸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9期38-41,共4页
Finance & Trade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