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种种工奴与性奴罪案频发,山西黑砖窑的恶性奴工罪案将奴役罪行及奴工的苦难昭示于天下,激起人神共愤。但是,黑砖窑案的判决却没有对任何一人按照现行刑法的"强迫职工劳动罪"定罪量刑,且实际量刑明显失衡。这表明现行刑法存在明显缺陷:立法者专设的法条无法达到立法目的,而司法者在黑砖窑案中实际适用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法条的做法在法理上又说不通。在国际社会,奴役罪是惩治此类罪行的专设法条,设立奴役罪以严惩此类严重反人类罪行也是国际人权法的要求。此类罪行的多发表明设立此一法条是保障人权、建设现代社会的迫切需要。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9期35-42,共8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