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人为本"是执政者的政治理念和行为准则,而不是一种权宜的手段,或只是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要求。其现实针对性是要改变长期以来的"以党员为本"、"以领袖为本"、"以官为本"的积弊,转到"执政为民"、"以民为本"。要坚持以人为万事万物的最高主体,以人的价值为根本尺度,以人的需要为最终目的。"以人为本"是以人的"最高本质"即人的自由发展为本,自由是高于其他人性需要的核心价值和社会动力,也是马克思毕生的追求。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9期69-77,共9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