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调查和工作实践,笔者发现房地产项目业主普遍存在违反规划要求、任意压价、恶意拖欠工程款、肢解分包等不良建设行为。进一步分析发现,因为质量责任很小,加上政府监管疏漏,房地产项目业主始终沿着自身的利益链指导各种不良建设行为。为此,提出了通过政府监管以有效防止房地产项目业主不良建设行为,包括加强事后规划复核、加强招投标监管、进行工程独立审计、推行保证担保和加强公众监督等措施。
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31-34,共4页
NingX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