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梨园法曲是供奉于内廷的唐代音乐的精华,但关于法曲的性质,学术界意见不一。根据《唐会要》和《乐府诗集》等文献,可以考知的梨园法曲曲目尚有24曲左右。通过对这些法曲曲目性质的考证,可知法曲中的各种音乐形式是并列的和基本独立的,而不是融合的。据此,可以认为法曲不是一种新乐,而是清乐、胡乐、俗乐、雅乐、道曲和佛曲等多种音乐形式的集合体。
出处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47-55,共9页
Journal of The 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