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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拒绝二套房符合公平原则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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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9月1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暂不批准办理;夫妻双方有一方曾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再购房也暂不办理公积金贷款。
作者 盛翔
机构地区 浙江杭州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07年第18期8-8,共1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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