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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振东:首个被押解回国的外逃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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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4月16日,中国警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对被美国警方押送回国的犯罪嫌疑人、原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执行逮捕。这是第一个由美方正式押送移交中方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2006年3月31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00万元。
出处 《党课》 2007年第10期78-7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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