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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促进经济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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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从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来讲,制定《物权法》是确认和保护多种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公有制优越性的重要措施。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公有制作为经济基础范畴的所有制关系,只有经过《物权法》的调整成为财产权关系,明确产权归属,确定权利义务的内容,才能使公有制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转”,这就明确提出了对各类财产进行平等保护的原则。
作者 汪晓萍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9X期358-3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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