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法学需谨慎对待互联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法学需要谨慎地面对网络法律问题。不能仅以客体的特性来确立网络法的价值或基本原则;对立法目的应采取极其谨慎的态度;基本原则的确立应建立在已有的立法目的或具体制度之上;具体制度的内容则只能通过决疑获得。
作者 董笃笃
机构地区 中国计量学院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6期158-160,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 引文网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美]凯斯·R.孙斯坦著,金朝武等.法律推理与政治冲突[M]法律出版社,2004.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