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满足我国航天事业日益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空间活动所面临的新问题的需要,更好地履行我国的国际条约义务,加强国际合作,我国应加快空间立法。我国制定空间法已具备充分的条件。空间立法应根据轻重缓急,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立法应根据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从我国航天实际出发,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立法的内容应当促进航天事业、包括空间商业化的发展;应当以现有制度为主,争取有所突破,并具有前瞻性。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7年第5期148-151,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外层空间活动的国际法与国内法比较研究"(05B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