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目前我国的财政管理监控制度安排而言,现有国家审计只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事后监督发挥作用,暴露出财政预算执行的监控弱化,公共资源的滥用和浪费严重,建立和完善一个适应公共财政管理的有效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刻不容缓,以避免和防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共财政管理中,一个相对完善、有效的财政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必须具备:内部监控和外部监控的结合性,审计部门执法的独立性,机构设置与权力分配的制衡性,公众知晓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合理有效渠道以及事前监控、事中监控与事后监控的连续性。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9期132-136,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