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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特种设备销售纳入《条例》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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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于2003年6月1日起实施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几年的执法实践,该《条例》在质量技监工作,尤其是在特种设备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07年第9期45-45,共1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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