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一直备受关注,在新农村建设中更是千夫所指。正是基于对户籍制度过去作用的认识,人们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户籍改革寄予厚望。但由于历史惯性以及户籍制度与农地制度的复杂关系,决定了户籍改革的作用是有限的,激进改革甚至可能带来一系列消极后果。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或战略重点应当放在城市发展和农地改革上。
出处
《农村经济》
北大核心
2007年第9期100-103,共4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山东省2005年软科学规划课题"制约我省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制度因素与对策研究"(编号:A200521-3)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