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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兽药GSP启动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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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部要求在2004年10月31日前已经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兽药GSP改造和验收,最迟在2009年10月31日前达到GSP要求。自2009年11月起.未通过GSP检查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再从事兽药经营活动。
出处 《农业知识(科学养殖)》 2007年第10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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