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JJF1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3.4中对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的定义为:计量标准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问恒定的能力。而在附录C4.1中规定,在进行计量标准考核时,计量标准的稳定性是指用该计量标准测量稳定的被测对象时得到的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并且在附录C4.3.1中介绍了新建计量标准稳定性的考核方法。可见.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是一个系统性考核.除了对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与配套设备)自身计量性能稳定性进行考核外,还涉及人员资格(检定员或校准人员资格)、方法依据(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选择、
出处
《中国计量》
2007年第10期60-60,共1页
China Metr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