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篇课文,不论在哪所学校,不论哪位教师执教,不论采取哪种教学形式,其教学内容有无最起码的规定?或者说,学生学习一篇课文,有无最基本的知识能力要求?这对数理化来说不成问题,而对语文学科来说却是大问题,至少现状如此。在语文教学低效的局面还未扭转的今天,在新课程改革有待深入推进的时期,教学内容的规定性(统一)与灵活性(开放),应当强调哪一方面呢?规定性由谁来规定?强化了规定,是否会走向规矩、限制(束缚教师的创造)?灵活性对教师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目前广大教师是否具备了应战的条件?灵活会不会演变为主观、随意(教师自由发挥)?面对这组矛盾,教材、教参、教研部门、备课组、教师应该充当什么角色?考试与评价又应发挥怎样的导向作用?刘吉英和李莉莉两位老师的文章角度不同,观点不一,祁望能成为引玉之砖。
出处
《语文建设》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22-23,21,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