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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告处罚谈广告法条文的滞后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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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6月,海飞丝、玉兰油等多个知名化妆品广告被上海工商局认定属夸大宣传,宝洁公司于是修改并在上海停播广告。然而当记者问及“为何不是全国市场停播或修改”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回答是,“政府部门有可能对不同的艺术表现有不同的理解,界定某条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也有不同的评判标准”。
作者 吴瑛
出处 《新闻记者》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79-81,共3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
基金 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基金项目资助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胡笑红:《10大违法广告化妆品占9席 玉兰油位列其中》,《京华时报》2007年6月21日
  • 2白洪娟:《论比较广告的法律规范》http://www.69law.com/Arficle/LAW_art/128831.htm
  • 3韩玲:《“百度”被诉推荐虚假信息 北京海淀法院已受理》,法制网2005年11月11日

同被引文献2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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