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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怎能违背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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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活中一些字数比较多的名称,用文字表达时常常把它们简化成两三个字,一旦约定俗成,用时就比较方便,尤其用在报刊标题上,更显得精炼。然而,这种名称的简化不能违背名称的原意,否则就会让人产生“摸不到北”的感觉。譬如最近在报刊上经常读到的两个简化名穰“非遗”和“未保法”就是明显的例子。“非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简称。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非”(不是)是落实在“物质”两个字上的,即“不是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如果简称却把“非”落实到了“遗产”上,成了“非遗”——不是遗产!岂不是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意背道而驰?
作者 金海燕
机构地区 安徽合肥
出处 《中国记者》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94-94,共1页 Chinese 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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