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发展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意义、问题与建议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资产证券化是不依赖主体信用,仅以特定资产为支撑发行证券的融资活动。我国境内资产证券化目前尚处起步阶段,规模小且证券化资产种类和发行模式单一,还需大力推动。为此,需解决有关特殊目的公司的法律问题。建议由国务院先就资产证券化出台专门条例,明确特殊目的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资产证券化的有关行为,待条件成熟时,再上升为法律。
作者 陈金亮
机构地区 企业研究所
出处 《调查研究报告》 2007年第124期1-15,共15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