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林权制度改革在湖北省轰轰烈烈地展开试点.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还林、还权、还利于民等措施.必将极大地调动经营者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推动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改革的目的不仅仅是要提高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其生态效益。改革要让森林资源越改越多.越改越优。在林业执法实践中,我们看到.只砍树不种树的现象又有抬头之势.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07年第9期18-19,共2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