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自主创新瓶颈问题反映在体制层面上,表现为研发机构和研发人才的缺失,对社会资源的动用能力低,化解创新风险的能力差;反映在机制层面上,表现为企业的创新资源未形成合理配置,产学研结合不畅,运作失灵,各方利益分配不明;反映在法治环境层面上表现为法律支持不强。将较强的技术创新资源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结合起来,以研究院所的改制为契机,分类后相机长入企业,整合各种资源,改变企业结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的建立和稳固。培育企业在"产学研"中的引领作用,"引"、"促"并举,重在融合,通过利益分配和合理安排,推动"产学研"的发展和壮大。加强对促进自主创新公共政策的宣传,适时提升其法律位阶,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在提高执法司法机构能力的同时,加强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和仲裁机构的作用,形成有效的执法和司法体制与机制。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129-135,共7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规划项目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