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霍布斯的主权学说在现代政治哲学史上之所以一直饱受批判,是因为他赋予国家或主权者一种不受其他权力制约的最高权力或绝对权威。本文试图纠正对霍布斯主权学说的这一误解,并且同时指出,它的根本问题不在于强调主权的绝对主义,而是在于对主权与契约之关系的表述过于含混,以至于陷入一种康德意义上的"二律背反"。因此,本文将立足于主权建立的具体过程,重新检讨霍布斯主权学说的基本原则和总体得失,并试图揭示出它对我们思考某些政治哲学问题的重要意义。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17-23,共7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